陳先生45歲,原本在科技廠上班,今年因公司縮編遭裁員資遣,暫時開貨車送貨維持1家5口的生計。
9/15清晨開車出門送貨,不小心擦撞騎機車上學的李姓學生。雖只是小擦撞,學生家長卻拿500元的單據獅子大開口要求100萬元的賠償,因為陳先生無法接受學生家長如此獅子大開口之行徑,故和解談判破裂,學生家長便告上法院,因陳先生是貨車司機,所以對方一併告陳先生傷害罪刑期最高的「業務過失傷害罪」,陳先生接到法院傳票後手足無措。
還好陳先生於台灣產路網路投保任意車險時有聽從保博士的建議,以每年幾百塊錢保費加保「台產刑事訴訟律師費用補償保險」,台產在第一時間提供專業律師名單供其諮詢及支付委託律師費用,使陳先生不再手足無措。